May 1, 2010

彭子明:另覓地點建燈柱‧兒童公園不適合


莫哈末尤索夫阿里:雙用電訊燈柱的輻射性非常低,只有10瓦,覆蓋範圍約方圓1公里。


01/05/2010- 士滿慕州議員拿督彭子明指出,由於住宅區兒童公園是屬於居民的共有場所,當局不應在此處興建雙用電訊燈柱,而是尋覓更適合的地點,如私人土地或空地。

他表示,人們排斥雙用電訊燈柱,是因為對於電訊塔輻射的認知淺薄所造成的恐懼心理,而實際上,電訊塔的輻射並不會對人體造成傷害。

他指出,在目前的政治環境下,某些人士炒作、煽風點火這課題,以製造人民對政府的憎恨。因此,州政府的工作,就是改變人民的觀點,傳達正確的資訊。

雙用電訊燈柱輻射僅10瓦

此外,講座主講人之一,馬來西亞核技術研究所(MINT)非電離輻射局高級研究專員莫哈末尤索夫阿里表示,最近引起爭議的雙用電訊燈柱的輻射性非常低,只有10瓦,覆蓋範圍約方圓1公里,而輻射性也隨著放射源的距離而降低。

而傳統的電訊塔,其輻射性約100瓦,覆蓋範圍約方圓10公里,普遍的手機輻射都維持在0.3至1瓦。

可接受在住家旁設電訊塔

另方面,大馬通訊及多媒體委員會東區域主任莫哈末沙菲益哈崙表示,我們所生活的環境都充滿各種輻射,但是都維持在可接受的水平。

他也呼吁人民不必過度在意電訊塔的輻射,因此這些設施的輻射性非常低,不會危害健康。

“如果雙用電訊燈柱設在我家門前,除了可為我家範圍帶來照明外,也提昇了我所獲得的電訊服務,我還有甚麼抗拒的理由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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